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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林校教〔2018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转专业组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计划

    各学院根据专业师资队伍状况、实验室条件、就业状况、在读学生数量等,科学拟定了接收人数,经教务处审核,现向全校公布,具体专业接收人数见附件2

    二、报名须知

        1.报名者必须符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的有关条件,同时符合各专业所提出的基本条件要求。

        2.每名学生最多可以报2个转专业志愿,按志愿次序依次录取,如果相关专业接收计划第一志愿考核已经招满,不再组织第二志愿考核。

        3.报名者参照各学院分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见附件3),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登陆教务网站报名(学籍管理转专业报名管理),报名时需预选班级,录取后学院可提出班级调整意见。

        4.专业大类学生转专业办法按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中的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相关说明执行(见附件4)。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2)艺术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3)同一个大类包含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4)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5)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转专业。

        6.特殊原因转专业

    因特殊原因需转专业者填报《东北林业大学普通本科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715日前送至学籍管理科(综合楼519室)。

       7.一经报名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

   三、考核与审批程序

       1.教务处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初审报名资格。

       2.教务处将初审合格的报名学生信息投档到各学院。

       3.各学院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各专业考核办法,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核合格名单报备教务处,只有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转专业考核。

       4.各学院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各专业考核办法进行转专业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学院填报《2018年度转专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6)报送教务处,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签转专业确认书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手续办理

       1.入选转专业接收名单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签转专业确认书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学生转专业前已经修读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内容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补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开放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必修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补修。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照所转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五、时间安排

       71日至15日,学生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720日,教务处将申报转专业名单转至相关学院。

       825日,学生提供转专业所需证明材料(成绩单等)至报名转入学院的教学秘书处。填报2个转专业志愿的学生需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专业要求准备2份证明材料,分别交给两个志愿专业所在的学院教学秘书。

       826日,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报名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考核具体安排告知学生本人,同时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827日-28日各学院组织第一志愿转专业考核。

       829日各学院第一志愿未招满的专业组织第二志愿考核。第一志愿考核结束后,招收名额已满的专业,不再组织第二志愿考核。第二志愿考核的具体安排,由各专业直接告知第二志愿报名的学生。

       830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831日,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93日,录取学生签署转专业确认书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教务处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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