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证学生会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建设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保持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与同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主席团: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部 长:办公室(2名)、生活部(2名)、女生部(2名)、男纪检部(2名)、女纪检部(2名)、体育部(2名)、宣传部(1名)、学习部(1名)、文艺部(1名)、人力资源部(1名)、礼仪部(1名)、外联部(1名)、维权及信息中心(1名)。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无任何校级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二)学习努力,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学习成绩要求自入学以来的智育加权平均分在75分以上(主席团智育成绩在80分以上,部长智育成绩在75分以上)且不能有单科不及格成绩;
(三)热爱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甘于奉献,勇于创造,有较强的责任感、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乐于服务同学的热情;
(四)选拔对象为材料学院本科生,在学校、学院、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工作经验。并且每人只能竞选一个岗位,所有岗位择优录取。如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聘任。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召开会议,具备候选人资格的同学填写换届意向书,并附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二)候选人根据规定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由学院成立评审团,进行现场打分;
(三)由学院辅导员、2013级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及2015级学生会学生干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决定性因素);
(四)由评审团成员,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打分情况,参照投票结果,结合其日常表现及综合能力提出拟任部长级以上成员名单。
(五)结果报学院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若无异议,则公布任命结果。
四、学生会干部的任期与换届及退出机制
学生会干部凡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人力资源部将实时跟踪考核其能力,如有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根据需要补充缺额。
凡正式聘用后,任期为一年,期满颁发学生干部鉴定证书。在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担任职务者,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院领导审定后方可离岗。
在职期间,学院将根据个人工作记录及工作表现对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参加例会或及其他工作态度消极者视为自动退出。
五、本制度旨在公平公正为宗旨,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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