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野生动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批准为
“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发布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9-7)[浏览:412]
日前,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教高函〔2012〕13号),公布了“十二五”期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我校“野生动物实验教学中心”榜上有名。这是继2008年林学实验教学中心和2009年森林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后,我校获批的第三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在推进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此次野生动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扎实的建设基础、鲜明的实验教学特色、先进的管理理念赢得专家的一致认可,在全国109所部属院校申报的201个实验中心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评审。“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费由“十一五”期间每个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万元人民币。
下一阶段,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拓展培训和交流方式,扩大示范辐射范围,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发展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陈立君 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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