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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材料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作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科研训练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要对研究过程、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等进行答辩。

2.提交材料及要求

1)结题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以“材料-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装订在结题报告后(提供电子版,纸件3份)。结题报告最后一页格式内容不要调整。

2)结题汇总表(附件4)。

3)答辩PPT。答辩时长4分钟,汇报3分钟,专家提问1分钟。

4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将以上活动的参与情况作为发放结题证书的要求之一。

5)所有创新训练项目(包括202211月结题项目)要按照指定日期和要求(另行通知),在黑龙江省大创管理平台填写结题申请。

622年立项项目可申请延期1年,填写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材料-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21年项目必须结题。

7)于518-19日晚6点至9点将电子版及纸件材料交至工程楼605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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