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做好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作者:

关于做好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各支部工作正常运转,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学党委研究决定,现就任期届满党支部做好按期换届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组成筹备小组。本届支部委员组成筹备小组研究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并做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

2.简要总结本届支部工作。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形成报告。

   3.酝酿候选人。选举前,筹备小组要提出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具有奉献精神,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统一认识,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筹备工作完成后,向党委报告。经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2.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确认党员的选举权。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公布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宣读党委批复。对候选人预备人选无异议,鼓掌通过成为正式候选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会上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工作人员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开票、唱票、记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8.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向学院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学院党委。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

   2.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研究布置支部工作。















中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


上一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

下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先、优”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