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明单位建设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17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明单位建设办法

根据东林发[2017]3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巩固我院文明单位建设成果,促进我院文明单位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本办法。

一、办法制定的原则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科学规则、整体推进、细化标准、强化监督,促进我院文明单位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建设内容

1、进一步发挥学院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从学院实际和师生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扬长补短,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保障有力,富有成效。

2、进一步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和学院建设。使班子成员在群众中的威望不断提升,争取年末班子民主测评不合格票在10%以下,班子成员人人争取考核优秀。

3、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部“十条禁令”,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两学一做”。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4、继续加强师生员工的理想信念教育。继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全体师生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继续开展榜样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学习励志、实践奉献、参军报国、创新创业、献身教育等方面的榜样来激励全院师生的积极性,塑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同时以反面事例警示师生,勿以恶小而为之。

6、继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教育全院师生不断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开展网络文明教育、文明从教教育、文明科研教育,坚决抵制低俗文化侵蚀,不断增强师生对不法侵害的防范意识,促进学院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7、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师德师风在教师考核体系中的占比,把师德师风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聘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8、继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切实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加强院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建设,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团结稳定,继续传递正能量,正气,扬新风。

9、大力营造创建的环境氛围。自觉把文明单位建设纳入每年的学院工作中,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建设,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学院信息员作用,营造健康、科学、务实的宣传氛围。

10、积极发挥特色和自身特点,开展特色活动,营造校园氛围,引领全院师生积极参与文明建设,尊师重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强化育人。

三、组织与管理

1、学院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学院文明单位建设工作。院内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2、文明单位建设实行院内自检对标原则,边建设边自检,边完善边进步。

3、院内各单位在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改进在建设过程中的不足,注重整体文明建设,注重精神文明与具体工作业绩齐头并进。

四、附则

1、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二○一八年三月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谈心谈话制度

下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领导与 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