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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大学习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07 作者: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为深入推进团中央 关于把团的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结合到一起的重要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新时代新媒体团学工作建设, 完成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工作,材料学院从2018年9月起积极组织学院范围内的团员观看“青年大学习”主题团 课,获得了极为热烈的反响。为了提高同学们观看团课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有所学、有所用,经学院学生工作小组成员 充分讨论,特制定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大学习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基本概念及规定

本办法所面对的群体,是指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办法规定,上述对象应当积极主动观看青年大学习团课,并留存观看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管理监督机构

本办法以支部为单位实施,由各团支部书记负责收取本支部内同学的两张观看证明(带有名字个人信息页面及积分记录明细页面)并整理压缩上交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处。

团委社会实践部负责统计完成情况,将统计结果公示并移交到学院综合素质考评中心及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学院综合素质考评中心及学院勤工助学中心留存统计结果, 作为日后奖惩、评比的重要参考材料。

第三部分 奖惩措施

奖励制度

1.学期内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团课的学习并完成全部课程, 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加德育一分。

2.支部内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团课的学习并达到每季完成率

100,给予团支部书记院通表,给予班长、组织委员、文宣委员各加德育一分的奖励。

3.积极参与完成青年大学习的同学,在每学期支部内推优发展成

为积极分子等时优先考虑。

4.积极配合团委组织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认真监督支部内同学积极配合工作的团职干部(班长、支书、组委、文宣等)可被授予“优秀团职干部”的证书。考核标准依据班级青年大学习学期平均完成率,完成率前三的班级,由班级内部自身评定一位

“优秀团职干部”。

惩罚措施

1.入党积极分子、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党员学期内未完成大学习累积两次者,情况如实反映给其所在党支部。

2.未按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累积两次者,评选校奖学金时降一等处理。

3.团体(班级、团支部、寝室)内若有一人未按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两次,则团体不得评比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优秀寝室等荣誉称号。

4.若发现未按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累积三次,则取消国家奖学金、牵手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牵手励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比资格。

第四部分 附则

1.本办法实施后,每周三支书向各年级联络员邮箱发送压缩文件(文件形式为每人两张截图归为一个以名字命名文件,每班成员文件夹汇合一个文件并压缩以班级名字命名,并在文件内注明班级未完成同学姓名)

2.本办法实施起,每周收取截图后,团委社会实践部统计未完成人员姓名并制作表格,周四上午九点四十至十点十分安排成员在丹青教室内组织集体学习及表格签到。半小时内仍未签到按未完成处理。

3.在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制订并解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学院综合素质考评中心及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负责执行。

4.本办法自2021年6月7日起试施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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