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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德育学分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细则

发布日期:2021-11-07 作者:

第十条德育考评基础分

德育考评基础分满分60分,由学院结合以下四个主要方面制定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定办法:

(一)政治觉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敢于同一切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能够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和思想品德课。(0- 15分)

(二)思想道德: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促进校园安定和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完善的人格和优秀的品质。(0-15分)

(三)法纪法规:有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为人诚实守信,诚信考试。(0-15分)

(四)文明礼仪: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讲文明、讲礼貌,行为举止得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生活朴素,

勤俭节约,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0- 15分)具体参照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学生德育学分基础分评定细则(试行)。

注:基础分应结合每名同学一学期来四个方面的总体表现,学期末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考评成绩。具体评议办法由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操作中要体现每名同学的差异,表现最好的同学可以获得60分,其他同学依次递减。不能简单地给每名同学60分。

第十一条

德育考评基础分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实施办法由学院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学院管理权限范围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经学院讨论通过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基础分应结合每名学生一学期的总体表现,通过班级民主考核评议并经学院审核后,确定考评成绩。

第十二条德育考评的加分部分

(一)思想政治

1.政治上要求进步,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 1分;获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者,加2分。

注:日常记录递交申请书及获得结业证书时间,所在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可累加,一学期最高加3分。

2.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凭相关有效证明每次加10-20

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见义勇为,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时间、地点、

过程等信息,凭相关证明以及实际情况给予每次加10-20 分。

3.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凭相关有效证明在捐献所在学期一次性加15分。

注:凭证书为证明加分,一学期最多加一次。按证书时间所在学期加分,如发生在假期,由学院认定后加分到下一学期。

4.无偿献血者,凭相关有效证明在献血所在学期一次性加

5分。

注:凭证书为证明加分,一学期最多加一次。按证书时间所在学期加分,如发生在假期,由学院认定后加分到下一学期。

5.好人好事在社会上影响较大者,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书面表扬,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给予充分报道加5分。

注:按报道时间所在学期加分,如发生在假期,由学院认定后加分到下一学期。

6.主动维护社会(校园)公共秩序,举报、揭发、劝阻违纪现象(行为)者,能够查证核实,每次加5分。

注:举报、揭发、劝阻的行为要为比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并因此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学期末凭相关证明经查证核实后加分,每次加5分。

7.经常参加义工(不含因德育学分重修参加的义工)、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活动,每次加1分。受到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

书面表扬,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给予充分报道加8-10分。

注:凭所在部门开具的带有章印的证明加分。打扫教室、实验室、办公室、扫雪按评定结果可算为义工。日常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义工、志愿者活动与第8条不重复加分,并凭相关部门的证明每次加1分,一学期累计最高加5分。受到表扬或报道的视影响程度给予加8-10分。义工和书面表扬的分数不能同时加。

8.积极参加义务支教活动,较好地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每次加5分。

注:支教活动要由正规部门组织,具有时间跨度的活(支教两周及以上),凭相关部门的证明,根据表现和贡献程度决定是否给予加分,每次加5分

9.参加爱心捐助,助人为乐,每次加1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凭相关证明经评议认定后加分,视情况给予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高加3分。

10.自觉维护社会、校园安全稳定,加1分;文明使用互联网,遵守互联网“七条底线”,做文明网民,加1分。

注:如出现破坏社会、校园安全稳定和出现不良网络行为者不得加分。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一学期最高加2分。写在学期最后一个月。

11.爱护公共财物,保护花草树木,节约水、电、粮食,自

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加1分。

注:如出现损坏公共设施,踩踏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及浪费行为不得加分。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一学期最高加1分。写在学期最后一个月。

1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校园公共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人际关系和谐,加1分。

注:如出现破坏校园公共卫生、影响寝室成员和谐等行为不得加分,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一学期最高加1分。写在学期最后一个月。

13.具有拾金不昧等产生积极影响的良好行为表现,加1- 3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确有积极影响的,学期末凭相关证明经评议认定后加分,一学期最高加3分。

(二)荣誉奖励

1.取得各类各级(以德育类为基础的)荣誉称号和有关奖励者(与专业技能相关的除外),获奖学生可以在该学期内凭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申请加分:取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国家奖学金的,加15分;取得省级荣誉称号的,加10分;取得校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东林励志之星、“五四”青年奖章、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每次加6分。

注:凭相关的证书、证明加分。奖励等级按照颁发部门级别认定。

2.在学院或学校开展的德育工作中表现突出,院级点名表扬加2分,院级通报表扬加3分;校级点名表扬加3分,校级通报表扬加5分。

注:根据月报表加分。该项不计算在基础分之内,需要在基础分之外另行加分,院级点表、通表每学期最多加三次,每学期通表总分最高加15分。

3.获得校级优秀集体(含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寝室等),成员按参与贡献程度加1-5分。

注:由班级开具证明加分。该项需要经过评议之后认定成员加分情况,加分要有分布性。获得院级的优良学风班等可以按照班级成员贡献梯度加1-3分,班级需要做出加分表并由全班同学签字同意,同意后班级同学按照表中的分数进行加分;寝室卫生良好,受到院点名表扬加2分。

4.被评为优秀学生分会、五四红旗团委、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社团组织等优秀集体的成员按参与贡献程度加2-5分。

注:由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分。该项需要经过评议之后认定成员加分情况,加分对象为评定学期的二、三年级成员,加分要有分布性。

(三)遵守校规校纪

1.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学期内未受到校院点名批评、通报

批评以及未受到任何处分者,每学期加5分。

注:该项在学期结束后经过确认给予加5分。如果有校院点名批评、通报批评以及受到任何处分者不可加,写在学期最后一个月。

2.每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者,上课率100%,加3分。写在学期最后一个月。

注:该项需要班级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记录,在学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写在学期最后一个月。

(四)参加专题教育活动

1.按要求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专题教育活动、讲座、报告,每次加1分。

注:具体可加分活动由学院决定。日常详细记录参加各种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讲座类、报告等凭包括本人 和主题同框清晰的照片加分、外出活动凭本人与标志性建筑的合影加分,具体如下:

(1)19级:①通过六级凭六级证书加十分,学生自愿参加讲座加五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②仅通过四级凭四级证书加五分,学生自愿参加讲座加十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③未通过四级,学生自愿参加讲座加十五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20级:①参加早读的同学,早读全勤加十分,学生自愿参加讲座加五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②通过六级不上早读,凭借六级证书加五分,学生自愿参加讲座加十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③通过六级并上早读,早读全勤加十分,六级证书加五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21级:参加早读的同学,早读分按学习部的早读细则来进行加分。早读全勤加十分,学生自愿参加讲座加五分。集体讲座加五分。

(2)所有商业性讲座学院不予加分;所有学生社团、学生组织承诺的讲座加分一律无效,讲座加分与否需要由学院决定。

(3)学院组织的外出活动,如扫墓,参观旧遗址等积极向上并耗时长的活动可视情况加两分。

(4)青年大学习加分具体参照《材料学院青年大学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其它项

注:(1)获得优秀班会,主持人与ppt设计者加1分。

(2)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参与的同学每人加德育一分,贡献大者加两分(要求班级全体同学参加,有事可以请假,请假的同学不予加分,但参与人数至少为班级总人数的80%,每人每学期加分上限为两分)班级集体活动加分标准请参考附件2

《一流人才素质拓展写实档案》实施办法节选。

(3)对开办公众号的班级,不要求推送的阅读量,但会对推送内容进行抽查,防止滥竽充数。抽查时,推送做的比较好的班级,参与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制作的同学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2分。

(4)19级:具体标准参照19级一对一帮扶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

同一学期内同一项目或表彰多次获奖,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第十四条德育考评的减分部分

(一)思想政治

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减3分;迟到、早退一次减2分;事假累计三次减1分。

注:在其他各种集体活动中有缺席、迟到、早退等行为,参照此款扣分。

2.在网络等媒体、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视情节轻重减

5-10分。

注:不文明使用网络、有不良网络行为等,参照此款扣分。

3.宣扬不良思想,参与违规违纪活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减5分。

注:宣扬不良思想,参与违规违纪活动,情节较轻,未受到纪律处分者减5分。

(二)校规校纪

1.凡违反校规校纪,每次学院点名批评减2分,每次学院通报批评减3分;每次学校点名批评减3分,每次学通报批评减5分,警告减20分,严重警告减30分。

注:警告、严重警告为纪律处分,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也要减相应的分数。

2.离校未履行请假手续,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减5分;请假回校后未履行销假手续减1分。

注:适用于情节较轻、未受到纪律处分者,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减5分,请假返校后未及时销假减1分。

3.节假日、寒暑假期满未按时返校,因故请假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减3分,未请假减6分;不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减10分。

注:该项目由学院认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减分。

4.不遵守作息时间,无正当理由晚归减5分。

注:不遵守作息时间,无正当理由晚归并影响他人休息者,减5分。

5.不遵守校园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减3-5

分。

注:不遵守食堂、图书馆、教室等校园公共场所秩序,造成

不良影响者视情节减3-5分。

6.有意损坏公物但情节轻微、尚未达到处分减5分。

注:有意损坏公物但情节轻微、尚未达到处分者,由学院认定后给予减5分。

7.因个人床铺卫生不合格而影响寝室卫生减2-3分。卫生不合格的寝室,寝室成员每人减1分,寝室长减2分,值日生减2分。

注:在日常的寝室检查中出现以上问题,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减分。

8.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每次减10分;恶意欠交学费,每次减20分。

注: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党费、团费等相关费用,每次扣10分,恶意欠交相关费用,每次扣20分。

9.作为学生当事人不能妥善处置相关事件,引发关联人员干扰或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办公或日常校园秩序,减30分。

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经认定后给予减30分。

10.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视情节酌情减分。

注: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视具体情况酌情减分。

(三)学习态度

1.上课迟到早退一次减3分,无故旷课一次减5分。

注:根据班级考勤记录,上课迟到早退每次减3分,未经请假无故旷课每次减5分,包括形势政策、入学教育、体育等课程,该项不与因迟到、旷课而受到的点名或者通报批评重复减分。

2.扰乱课堂秩序(包括大声喧哗、玩手机、吃食物等影响别人听课的行为),一次减5分。

注:经任课教师或班级考核小组认定,学院审核后给予每次减5分。

(四)集体观念

1.对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文体、劳动、公益、班会、团日等),无故不到或早退者,每次减3分。不按要求参与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每次减5分。

注:在各种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缺席、等行为均参照此款减分。

2.在各项活动中不听从命令、不服从指挥者一次减3分。注:在各种集体活动中,不遵守秩序、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等行为均参照此款减分。

(五)学生干部工作

校院两级组织机构学生干部,工作严重失职、对突发事件或恶性违法违纪案件不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制止或不补救的减20分;在事故中负有领导、组织责任减30分。

注:学生干部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未履行学生干部职责者,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分。

(六)道德修养

1.在校内外给学校、学院带来不良影响或做出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视情况减5—10分。

注:由社会单位反馈、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后,视情况减5-10分。

2.乱说、乱写污言秽语或不尊重教职工和同学减5分。

注:有发表不当言论及有不尊重教职工行为者,给予每次减

5分。

3.不能自觉维护校园清洁环境,在宿舍或教室墙壁乱写乱画或致墙面污损,减3分。

注:有以上及其他不遵守校园文明等行为者,给予每次减3

分。

4.自私自利、妨碍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或给他人带来一

定影响,视情节减3-5分。

注:在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场所有以上行为者,视情节减3-5分。

第十五条

同一减分项目按最高分值减分,不重复减分。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标准执行。该文件从2021年5月开始

实行。

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学生德育学分基础分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德育学分实施办法(试行)》,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创造性人才。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生进行德育学分基础分考评,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上,结合了定性评价和定量考评两种评价形式,采取个人小结、民主考评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进。以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的结合,使学生在素质发展上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三条

凡在我院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均依据本条例进行考评,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或停学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考评。

第四条

德育学分基础分考评包括政治觉悟、思想道德、法纪法规、文明礼仪共四部分。德育学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每项考评内容

占15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各班级成立3~5人组成的班级德育学分评定小组(人数为单数),按男女比例均等由班长、支书、男寝室长代表、女寝室长 代表、班委会代表、课代表以及普通同学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班级的德育学分评定审核工作。同时,成立7~9人组成的年级德育学分评定小组(人数为单数),由该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专业学生代表,负责全年级的德育学分审核汇总工作。

第三章德育学分基础分考评细则第六条 政治觉悟

(总分15分)

1.基础分(共6分)

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进步。

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敢于同分裂势力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势力作斗争。

③学习有创新意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养成勤奋、严谨的良好学风,努力攀登科学文化高峰。

2.加分项(共9分)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及政治学习,分数由班级评定小组综合评定审核:积极参加各项党团组织活动及政治学习,从未缺席的同学该项得分为2分;因合理原因,偶有缺

席的同学该项得分为1分;无故缺席及消极对待党团组织活动及政治学习的同学该项不得分。

②能够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政治学习等),满分为5分,缺席一次扣一分,直至五分扣完,活动由班级组织委员负责签到。

(以班会为出勤率为标准,缺勤一次扣一分)

③为响应国家号召,形成社会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高潮,我校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及学术科研等一系列项目,个人表现计入综合评定审核。学期内学风良好,积极参加各项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项目并获得荣誉奖励者该项得分为2分;学风良好,参加各项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项目表现积极者该项得分为1分。(班级评定小组问班级同学是否参与创新创业及学术科研等一系列项目,比如学院杯、挑战杯、校科创举办的比赛等,参与的加1分,获奖加2分,没有参加的同学则不加)

第七条思想道德(总分 15分)

1.基础分(共9分)

①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守社会公德,坚持以 集体主义为原则的道德观。自觉遵纪守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敢于与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②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尊敬

师长,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和谐。

③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将个人荣辱观念与集体利益相结合,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班级内积极的氛围,乐于助人,人际关系和谐。

④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他人问题上通过批评体现个人 责任担当,自己则通过自省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弥补自身不足。

2.加分项(共6分)

①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等有益活动。参加一次活动加1分,满分为2分。每一次志愿活动都需要提供活动的证明作为加分凭证。其中,有贫困档案的同学为了提供志愿服务时长而做的志愿活动不计入。(凭相关部门开具带有印章的证明加分,在9、10、11、12月份做的志愿者活动在德育手册上加过分,也能加)

②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上交寒/暑假假期实践报告者加2分。上交实践报告并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者加3分。此

项满分为3分。(以上次暑假社会实践报告上交的情况为标准)

③学期内参加学院或者班级举行的各项活动满勤者加1分。

第八条法律法规(总分 15分)

1.基础分(共10分)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 培养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法律精神。自觉抵制违纪违法现象,无违法和违纪行为。

2.加分项(共5分)

①遵守《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上的相关规定及各学院 制定的相关规定。学期内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到校院点名批评、通报批评以及未受到任何处分的同学该项得分为2分;反之,该项不得分。按学期内违纪行为记录为标准,由考评小组综 合评定审核。(受到过点批通批不能加)

②诚实守信,诚信考试,加3分。

第九条文明礼仪(总分 15分)

1.基础分(共10分)

①懂文明、讲礼貌,行为举止得体,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

②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德意识,在观念上认同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讲究公共卫生。

2.加分项(共5

①生活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勤工俭学,自强自立,加2分。

②行为举止文明,尊敬同学及老师,日常行为符合大学生身份,加3分。

第四章评定流程

第十条

德育学分基础分评定先由同学参照第六、七、八、九条进行自评,再由班级德育学分评定小组依据同学平时实际表现情 况及参与班级集体活动积极程度进行综合评议,由年级德育学分评定小组成员每月汇总至辅导员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经全院公示7天,公示通过后计入个人德育学分考评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学分基础分考评视为不合格,计0分。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

2.违反《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受到

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3.无故不参加德育学分考评者。

4.在德育学分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含学术道德)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6.参加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政治集会、游行、示威。注:本考评细则最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评中心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

附件2

《一流人才素质拓展写实档案》实施办法节选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林业工程一流学科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素质拓展写实主要内容: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注重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涵养中华优秀文化

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仪式等开展主题教 育学习,注重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注重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和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3.加强品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修好品德,努力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积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增长知识见识

瞄准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学术水平,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刻苦读书学习。

5.锤炼奋斗精神

树立高远志向,历练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做到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6.增强综合素质,勇于创新

注重综合素质的锻炼:表达沟通、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实践操作、敢闯会创等,培养创新思维。

7.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

在体育锻炼种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8.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发展鉴赏美、认识美的能力;深刻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人文价值和社会意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9.弘扬劳动精神

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

10.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课堂学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中自觉融入生态文明意识。注:以上十项内容可依次简要概括为:理想信念、爱国情

怀、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健康第一、审美素养、劳动精神、生态文明。

上一条: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关键绩效指标规定(试行)(2021年8月)

下一条: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规章制度(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