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井冈山时期留给我们最为宝贵的财富,就是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便是传承井冈山红色精神的关键——《井冈山土地法》,它所系之实事求是、敢闯新路的思想正是井冈山精神永褒生命力的不竭源泉。
井冈山“井冈红旗”雕塑
1928年10月,在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认真总结了井冈山近一年的土地革命的实践,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经过两个月的讨论、多次补充修改, 12月由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正式颁布,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制定的第一个土地大纲。《井冈山土地法》解决了土地的没收与分配、山林的分配和竹木的经销、土地税的征收和使用等问题。但因受当时“左”倾思想的影响,这部土地法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没收公共的土地和地主土地进行分配;二是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自己,农民只有使用权;三是禁止土地买卖。
当时农民看到土地改革法欢呼的黑白照片
《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制定的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它不仅指导了湘赣边界的土地革命斗争,而且为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伟大的土地革命斗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井冈山土地法文献
今年恰逢建党一百周年,回顾中国共产党发展史,走过曲折小道,历经栉风沐雨,最终走向了一个辉煌的时代。生长在红旗下的材料学子,要用党的实践创造和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继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辛勤耕耘,在新时代创造新的历史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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