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按照智育成绩进行第一轮筛选,要求每名同学按照相应奖学金评定等级智育成绩须分别达到(不可四舍五入)70分(三等)、75分(二等)、80分(一等)。
二、按照智育排名进行第二轮筛选,要求每名同学按照相应奖学金评定等级,智育排名须分别达到班级人数的前15%(一等)、25%(二等)、50%(三等)。
三、评定范围确定后,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评定,直至名额用完为止。每个班级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名额分别为班级总人数的6%、12%、17%。
特殊说明:
1、参评同学有挂科成绩(包括专选和公选)或一学期内受两次院通批、一次校通批的须降等评定(即先按其成绩评出获奖等级再降一等级)。
2、如果班级奖学金名额出现空余情况,则可将此名额转出。首先将该名额转入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班级,如果同年级同专业的班级仍无条件接受空余名额,则将此名额转入本学年的其他班级。
有校级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参评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操评必须为优。
请注意班级人数乘以6%、12%、17%之后的结果要四舍五入算,如果算出来是1.4,结果是1;如果是1.5,则结果是2。
材料学院人数统计表:
年级
专业班级
班级人数
一等奖人数
二等奖人数
三等奖人数
合计
2014级
材化1班
29
2
3
5
10
材化2班
30
4
11
高分子1班
高分子2班
林化1班
24
1
8
林化2班
27
木工1班
18
6
木工2班
19
木工3班
木卓1班
木卓2班
31
轻化1班
轻化2班
25
9
产品1班
产品2班
21
产品3班
394
47
66
137
2015级
34
12
26
22
20
408
68
142
2016级
32
33
木工4班
455
56
76
161
总合计
1257
80
150
210
440
材料学院综合素质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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